

「 別讓員工的「好心」變成公司的「巨額罰單」
▋ 資方誤區:員工自願不保,公司就沒事?
在中小企業或創業初期,常會遇到員工提出:
「老闆,我勞保掛在工會了,這邊幫我換成現金比較實在。」
或是新鮮人想多拿點薪水,主動要求不投保。
實際上更多是勞工有債務問題,一旦加勞保就會被強制執行薪水
許多雇主為了省事或體諒員工,
會要求員工簽下一份「自願放棄勞健保切結書」,
以為有了這張紙就能高枕無憂。
但事實上切結書在法律面前,毫無防禦力,
會成為公司違法的證據。
▍為什麼勞健保切結書無效?法律的「強制性」
•勞保是強行法規:
勞保屬於公法上的義務,私法契約(切結書)不能抵觸強行法規。
•私下約定無效:
法律規定只要有僱傭關係,雇主就必須投保。
即使員工簽字,法律依然認定該約定無效。
•權利不可拋棄:
社會保險的權利涉及到公共利益,
並非勞工個人可以隨意放棄的標的。 •
▋ 深度解析:不投保對資方的三大致命風險
身為老闆,你必須快速理解如果不投保,公司會面臨哪些連鎖反應:
▍ 風險一:職災賠償的「無底洞」 • 抵充權喪失:
勞基法規定,雇主已支付的勞保職災給付可以抵充職災補償。
•全額自付:
若沒投保,萬一員工上班路上出車禍,
所有的醫療費、工資補償、殘廢補償,雇主必須「全額負擔」。
• 一人受傷賠到倒閉:
嚴重的職災賠償可能高達數百萬元,這遠超過你省下的那幾千元保費。
•準備吃張大罰單:
就算雇主未加保,勞工遇到職災一樣可以申請理賠,
勞保局會先賠給勞工,再開一張相同金額的罰單,讓雇主兩周內繳納
如果未繳納政府將會凍結資產並強制執行
▍ 風險二:高額行政罰鍰與追繳
• 倍數罰鍰:
勞保局查獲高薪低報,將處以保費差額4倍罰鍰。
如果員工領45800,只幫勞工投保最低29500,
低報一年每個員工就會開罰超過1萬7。
勞保條例72條: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,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,自事實發生之日起,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,處四倍罰鍰,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。勞工因此所受損失,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。
▍ 風險三:勞資關係的「未爆彈」
• 離職後的背刺:
員工在職說沒關係,離職立刻去檢舉,雇主一樣要補繳並受罰。
•失業給付求償:
若員工非自願離職,卻因為沒投就業保險,
領不到失業給付,這筆損失公司要賠。
▋ 實戰解方:雇主該如何正確處理?
如果你遇到堅持不保的員工,這套執行方法可以參考:
▍ 建立標準投保 SOP
•一律投保原則:
入職第一天即申報,不論員工意願,這是公司自保的底線。
有的員工同時有農保,也可以強制加入勞保,
同時有勞保農保超過180天,政府會把農保強制退掉。
• 薪資結構透明化:
將薪資與勞健保費用切分清楚,讓員工知道公司負擔的隱形成本。
•拒絕不合法的要求:
若員工堅持不投保,建議審慎評估是否錄用,
一但有法律責任,雇主必須吸收,且無法逃避。
▋ 內容價值提取:如何把一個「觀點」轉化為「保護力」
在職場法律中,速度感固然重要,但「正確的法律架構」才是核心 。
與其事後尋求補救,不如在制度設計之初就避開雷區。
▍ 給老闆的管理筆記
•低報也是風險:
高薪低報與不投保的性質相似,同樣會面臨差額賠償與罰鍰。
•四人以下也要保:雖然四人以下不強制勞保,
但「就業保險」與「勞退 6%」是一名員工就強制加保。
▋ 預防勞資爭議,從掌握實務開始
管理員工不只是給薪水,更是在經營風險。
如果你對於如何合法調整薪資結構、
或是如何處理不配合投保的員工仍有疑慮
作為勞動部認證講師與調解人,我協助企業做的事只有一件:
讓問題在檯面下解決,而不是在調解桌上爆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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